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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爱游戏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16 12:43:1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314,3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从事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子公司赣州同兴达作为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起不断投入优质资源,着力打造高端制造平台,现拥有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和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体化生产线余条,已成为行业标杆智慧化工厂;

  子公司南昌精密作为公司光学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9月投产以来,凭借内部精细化管理及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得到了下游优质大客户的认可,主流产品由目前8M至104M的手机类高像素产品逐步扩充到笔记本电脑、平板至工控、智能家居等更多领域。

  子公司昆山同兴达设立于2021年12月,主要是做半导体先进封测业务,拟投建全流程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晶圆测试(CP)+玻璃覆晶封装(COG)及薄膜覆晶封装(COF)(一期)等完整封测制程,同时考虑GoldBump(金凸块)制程兼容铜镍金凸块、厚铜、铜柱凸块,建成月产能2万片12寸全流程GoldBump(金凸块)生产工厂,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IC(含DDI和TDDI)及CIS(CMOS Image Sensor)封测领域,具体业务如下:

  1、液晶显示器正向轻、窄、薄,显示质量更高、显示界面更大、内容更丰富的方向发展

  随着面板技术的不断进步,手机屏幕除了显示材料的升级以外,高屏占比(全面屏)脱颖而出。全面屏从高像素和大视野两方面给予消费者更佳的视觉体验,现已成为智能手机市场的主流。主要手机厂商华为、苹果、三星、小米、vivo、OPPO等都已在自己的基本的产品中应用了全面屏,并向中低端机型不断渗透,市场前景广阔。

  全面屏手机要求对显示面板进行精度极高的异形切割、打磨和贴片组装,同时全面屏又有不同的实现方案,包括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双屏、滑盖屏、机械升降等,不同的方案对设备工艺的要求又不尽相同,从而对显示模组厂商的制程能力、工艺水平提出了革命性的改变。

  随着全面屏手机的推广,手机屏占比不断上升,为追求窄边框和更高的屏占比,全面屏逐渐从18:9向19:9甚至20:9演进,为了追求更小的下Border从而要求液晶显示触控模组生产企业的封装技术需由传统的COG向COF、COP发展。传统的COG封装技术系将触控IC固定在玻璃上,而COF、COP技术则将触控IC固定于软板上,由于可以自由弯曲,因此可以将其折到玻璃背面,从而实现缩小下边框的目的。

  像素越高,拍摄的图像分辨率越高,描述的细节越丰富,图像被放大后较低像素者更为清晰。从低像素提升至高像素对图像清晰度能有明显改善,因此一般消费者关注手机拍摄参数时通常最先关注像素,手机厂商亦会优先考虑提高像素,智能手机摄像头高像素趋势明显;

  同时,随着市场及政策环境的日趋成熟,汽车智能化浪潮汹涌而来。作为汽车智能化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感知硬件,车载摄像头的应用从传统的倒车后视向全场景、多方位拓展,由单摄向多摄迈进,从成像镜头向感知镜头转变,前景广阔,行业迎来加速向上拐点。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应用,4K和8K电视对高动态范围、高色域、高对比度、高光效、高分辨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发展出了AMOLED、Mini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面对新型显示技术,显示驱动芯片要突破尺寸缩小、电流显示均匀性好、芯片输出电流通道间相互串扰小、可靠性高等一系列难题,因此显示驱动芯片的封测需要集成更多数量晶体管以提升芯片性能,而且还需要将多个功能模块封装在同一个芯片里从而实现多功能集成,整体显示驱动芯片的封测向高度集成化发展。

  消费电子产品正朝着柔性化、便携化的方向持续升级,超高清、低功耗、轻薄化、更具柔性的显示形态、功能的高度集成化等市场需求加快显示技术迭代更新。与传统的LCD屏幕相比,柔性OLED屏幕具有低能耗、更轻薄、响应快、可弯曲性等特点。随着柔性显示的发展,除我们已经看到的曲面屏手机、柔性折叠手机、柔性折叠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领域外,柔性折叠触控模组还将广泛应用于个人数字助理设备、医疗、金融等众多行业的电子设备中,柔性OLED屏幕已成为显示行业的发展热点。柔性OLED产品将会在未来得到迅猛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与昆山日月新(原昆山日月光)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拟在昆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芯片金凸块(GoldBump)全流程封装测试项目”项目(一期),强势涉足集成电路先进封测行业,主要使用在于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

  凸块制造(Bumping)是一种新型的芯片与基板间电气互联的方式,这种技术通过在晶圆上制作金属凸块实现。具体工艺流程为:晶圆在晶圆代工厂完成基体电路后,由封测代工厂在切割之前来加工,利用薄膜、黄光、电镀、蚀刻等技术,在芯片的焊垫上制作金属焊球或凸块。相比传统的打线技术向四周辐射的金属“线连接”,凸块制造技术反映了以“以点代线”的发展的新趋势,可以大幅缩小芯片体积,具有密度大、低感应、低成本、散热能力优良等优点;且凸块阵列在芯片表面,引脚密度可以被做得极高,方便满足芯片性能提升的需求。

  2021年9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9月7日,按1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合乎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697,600股限制性股票。企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234,31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7,490,288.6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及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钟小平(副董事长)、隆晓燕(董事、副总经理)、梁甫华(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隆晓燕(副总经理、董事)、梁甫华(副总经理、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不断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一直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前述议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目前还没完成发行。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这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另外的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长期资金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这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报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5、如国家法律和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真实的情况,对这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这次发行事宜;

  6、这次发行完成后,办理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代表公司做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恰当和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的事项,除第5项、第7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权的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因工作人员疏忽,截至2021年10月29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10,450万元尚未及时归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9.36元的12.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剩余83,800,000元未归还,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22%。截至2022年4月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经陆续全部归还完毕。公司拟追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1年10月29日)起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截止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5层夹层会议室十三。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12、13、14、15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9、10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4层前台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监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总股本234,31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7,490,288.6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预计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前述议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目前尚未完成发行。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这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提请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审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1年10月29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议案,符合公司目前真实的情况。本次延期归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截至2022年4月2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资金(合计10,450万元)已经全部归还完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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